时间: 2024-08-12 12:18:36 | 作者: 招标公告
郑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位于经开区经开第三大街与经南八路交叉口,终点位于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与东四环交叉口西侧。线路主要沿经开第三大街、黄河南路及平安大道敷设,全长17.034km,均为地下线号线换乘。一期工程设车辆段1座,位于南四环与机场高速交叉口西北象限,是与16号线资源共享的大架修基地。一期工程新建两座主变电所,分别位于一期工程的起点和终点附近。
02工区:包括1站2区间、经开主变电站及外部电源土建;1站2区间分别为出入段线盾构及明挖区间、圣佛寺站、圣佛寺~梁湖西站区间;
03工区:包括2站1区间,分别为梁湖西站、梁湖西站~福塔东站区间、福塔东站;
04工区:包括1站2区间,分别为福塔东站~经北五路站区间、经北五路站、经北五路站~西周村站区间;
05工区:包括2站1区间,分别为西周村站、西周村站~黄河南路站区间、黄河南路站;
06工区:包括2站3区间,分别为黄河南路站~市儿童医院站区间、市儿童医院站、市儿童医院站~祭城东桥站区间、祭城东桥站、祭城东桥站~胡庄站区间;
07工区:包括2站1区间,分别为胡庄站(包含8号线换乘站)、胡庄站~龙子湖西站区间、龙子湖西站;
08工区:包括2站2区间、郑信路主变电站及外部电源土建; 2站2区间分别为龙子湖西站~龙子湖站区间、龙子湖站、龙子湖站~龙子湖东站区间、龙子湖东站。
注:01工区为车辆段工区,02-08工区为正线招标范围:各正线工区的土建及预留预埋部分施工,人防工程、主变电站、外部电源土建及预留预埋部分施工,市政接驳,及其专项工作等;车辆段工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及场坪土石方等附属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场区道路、室外配套工程、市政接驳及预留预埋部分施工工程、专项工作、配合车辆段专用设施安装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1本招标项目投资额大、建设站点多、线路长、专业多、环境复杂、协调量大,为平稳、有序、高效地推进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拟采用(项目经理部+工区项目部)两级管理制,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各工区范围内的主体结构。
3.2.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3.2.3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2.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职务;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职正式员工,与联合体牵头人签订了劳动合同;现任职务相当于该单位中层副职及以上;联合体牵头人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
3.2.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2.7信用情况: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2承建正线工区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3.3.3承建车辆段工区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企业资质证书:
3.3.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3.6拟派工区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或工区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生产负责人)职务;为联合体成员方(即相应工区承建单位)在职正式员工,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联合体成员方(即相应工区承建单位)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不得在本项目2个(含)以上工区中任职;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
3.3.7信誉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3.8信用情况: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区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10若联合体牵头人承建工区,须满足上述对联合体成员方的相应资格要求。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联合体内各方不受此限制),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联合体牵头人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完工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项合同不少于20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业绩,合同范围应包含地下车站及盾构工法区间;联合体牵头人作为分包人完成的业绩不能作为类似项目业绩。
(2)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完工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的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业绩。
(3)承建正线工区的联合体成员方类似项目业绩限于经招标的单项合同包括地下车站及盾构工法区间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业绩。正线工区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完工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的单项合同包括地下车站及盾构工法区间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业绩。
(4)承建车辆段工区的联合体成员方及车辆段工区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完工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的轨道交通工程段场或车辆基地土建施工业绩。
(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轨道交通工程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铁路工程。
月1日至2020年3月2日,凭企业身份CA锁登陆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进入“交易主体登录-工程建设”系统,在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格式*.ZZZF)。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有关的资料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6015房间办理,企业CA锁办理咨询电线,技术上的支持咨询电线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日10时00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加密上传,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各投标人需将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ZZTF)及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5.2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ZZTF)及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B区第二十开标室。
5.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及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4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企业CA锁(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锁)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说明: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获取招标文件后,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郑州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一定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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